进口不等于好货 温州查获一批欧产不合格化妆品

发布时间:2015-11-25

喜欢买进口化妆品的市民注意啦,进口并不等同于优质。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日查获一批不合格进口化妆品,目前已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实施监督退运。据悉,这是温州口岸首次查获不合格进口化妆品。

据了解,该批产品来自西班牙,为沐浴露、洗发露系列产品共7款,货值7.2万欧元。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,其着色剂、防腐剂等产品配方与该产品的进口备案凭证内容不相符,不符合国家质检总局《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因此判定为不合格。

近年来,进口化妆品日益受到国内消费者的青睐,特别是随着化妆品进口关税的下降和跨境电子商务的兴起,我市化妆品进口数量逐年上升。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本市相关企业,进口化妆品前一定要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技术规范要求,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产品进行风险评估,按规定对进口化妆品进行注册或备案。同时,进口时要提供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进口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凭证》、产品配方、中文标签等单证,并做到证证相符、货证相符、事证相符。另外,化妆品进口后应存放在检验检疫部门指定的监管场所,未取得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》前,不得销售使用。